法律问答

没有公司出具的终止劳动证明可以提取公积金

社会保险
2023-05-25 08: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单位没有出具离职证明或者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是没办法提取公积金的,因为当事人还没有离职。可以回原单位人事部门找到留底的离职证明,复印后加盖公章,凭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办理离职提取。若无法回原单位获取离职复印件,可参照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来提取。提取程序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两年后,如在本地无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新公积金账户必须合并新旧账户继续缴存),凭身份证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办理离职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
    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 可以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尤其是要拿到盖有公司公章的离职证明,在满足规定的时间之后就可以向缴纳公积金所在地约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取公积金,提供所要求的材料证明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