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和合同纠纷问题

债务追讨
2023-05-25 09:1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分别有: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借款合同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合同的纠纷的特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大多较差;贷款人的维权时间较晚;借款不规范的情形较多;以及多数借款人未提供担保,借款情况较复杂等特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款合同的纠纷的特点分别有: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即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的其他特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