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脱审的摩托车行驶在双向车道上,借道超车撞到了同向行驶突然左转的四轮电动车左前轮,这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5 09: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变道责任的划分: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超车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交通事故诉讼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案件责任划分明确的,在开庭后,一般都是很容易调解的,当事人起诉到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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