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新农合医疗上名字写错了,在医院生孩子时候就跟着错,派出所要求改,可是医院改不了,只能打证明,医院打了一份,社保打了一份。派出所不得,不给落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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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应先凭借夫妇身份证,在婴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注意要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段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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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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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