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拾得遗失物的当事人,如果在归还遗失物前,对遗失物进行保管,造成必要费用支出的,拾得人返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