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反1039条规定,如何处罚?罚款还扣分吗?

行政处罚
2023-05-25 12: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处罚函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罚款能抵扣罚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法院在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当事人已缴纳罚款的,罚款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罚款能抵扣罚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法院在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当事人已缴纳罚款的,罚款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