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土地纠纷
2023-05-25 12: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可以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子能够转让,前提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已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转让以出让方式获得的房产:双方已经签订书面的房产转让合同,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