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了,没有迁户口。他来自河南,我来自广西。现在我想把孩子的户口搬回来怎么办?

2023-05-25 12: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不给迁出孩子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材料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即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小孩的户口在女方,怎样在能把户口迁回男方

    孩子户口迁移手续: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规定,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男方和孩子户口迁入女方条件如下:首先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到女方户籍管理处申请户口迁入;然后女方到户口管理处申请迁入,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迁入的原因、从何处迁到何处、时间和本人签名;最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办理户口迁出。男方落户之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