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支付首付,离婚后支付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5 13: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付首付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属于投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内获得的投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首付,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名字在离婚时由房屋产权登记的一方按照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并且如果一起还贷的,也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对婚前房升值部分的分割:
    1、婚前房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婚前房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