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月27日提出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所以我说3月份结束了,但是店长让我在28号离开后发工资扣除我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5 14: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用人单位无故扣除上月及本月工资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的,为无效条款。如果扣了你的工资,你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建议劳动者按照规定辞职,因为不按照规定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