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案件的审理时间

职务犯罪
2023-05-25 15: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 法院 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 民事诉讼庭审时间规定如下: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一审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即应当在立案之月起六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常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审结。还常要延长的,则常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3.当涉及到中止诉讼的情形时,审理期限会中止计算,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才会恢复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月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常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常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迷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上,尚未确定权利以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以务的人的;
    (三)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