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
法人合法取得的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