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没有证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
1、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办法提供证据,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提供。因为在劳动争议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并且有相关的规定表示,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资料证明:
(1 )提供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或者考勤记录;
(4)或者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的方法;
(5)和上级领导的文字聊天内容或者还是工作群里的内容;
(6)公司发送的付款转账记录的电子记录;
(7)盖章的通知、排班表、和工作相关的照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