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茶叶店工作,一天九个小时。我们按小时计算工资。我三月底离开了。现在店里招了两个小伙伴。老板想减少我的工作时间,让我提前离开。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讨薪
2023-05-25 18: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是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