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做了半个小时的日结,然后他让我走,还说不给我结算工资,这样可以吗

讨薪
2023-05-25 18: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和公司协商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还是不发工资的话,那么建议到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发工资。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离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天结清工资。
    如果没有结清的话,应该约定好时间。如果都没有的话,员工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协商、投诉、仲裁或者是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资是人走账清,并且离职后工资必须在双方解除约定当天结算。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离职当天,应该结清工资。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可以与公司友好协商;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报告,再拿出用人单位侵犯的相关证据,整理相关资料递交劳动部门。
    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除此之外,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若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在履行告知义务后离职,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工资发放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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