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交通法修改后,以前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占主责吊销的可以重新考大车驾照吗?

2023-05-25 19: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在吊销后都是不可恢复的,需要在禁驾期满后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普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一般在两年之后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
  • 法律分析:吊销驾驶证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如已超过这一法定期限的,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但作出终身禁驾处罚决定的除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重大事故吊销驾驶证不可以考大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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