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过期没有年检,过期后会不会被罚款?

行政处罚
2023-05-25 20:0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辆到期过期年检会罚款吗
    1、车辆到期过期年检会罚款。车辆年检过期一般都会被罚款的,逾期没有年检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二、汽车年审的要求有哪些
    1、交强险的保单要在有效期内;
    2、带齐所有可能会用得上的证件和文件;
    3、不要忘记带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4、如果车身经过改装或贴有不合法规的车标,请先清理干净再去做年检。
  • 车辆年检过期一般都会被罚款的,逾期没有年检的车辆,按照法律规定,应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车检一般刚购买时每两年车检一次。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检验车辆的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到年检录入窗口,审查材料,录入;
    3、检测员进行车辆的外检,打开车前盖,查验车架号,检测员给检测合格签字页,然后去检测缴费窗口,给发票;
    4、到检测登录窗口,所有材料留在该窗口处;
    5、排队等待检测;
    6、拿着检测报告单回业务厅,领取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签字;
    7、到指定窗口,并交上行驶证,办事员发给年审车贴,并在行驶证副本的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
    8、年审完毕,把车贴贴在前车窗的右上角。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 车子年检过期一般是不会被处罚款的,但上道路行驶属于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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