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学生,刚毕业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做人事专员,过去面试的时候就说试用期7天,前3天没工资,工资保底3千,我现在在那干了10天,并且听同事说我还要扣在xx上发招聘的钱,这两天没拉到人,天天加班到9点,还没加班费,我现在去说辞职,他说我现在是入职人员,没有提前30天报备,现在走一分钱都没有,我现在想要这几天的工资,他说公司培养我不花钱吗?我该怎么办,能要到这几天工钱吗 我面试的时候没人说最后要扣发招聘的钱,我现在工作10天也没签到劳动合同

讨薪
2023-05-25 20: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上班了几天不做了,能拿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但单位不发工资的,违法,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试用期上班了几天不做,也是可以拿工资的。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