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没有红皮书,怎样才能确认房子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
2023-05-25 2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出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不动产权证书中,也会登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会列明所有权人的信息。还能够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或者是房屋登记产权的资料,由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机构或者房管部门,开具查询结果的方式,来进行证明所有权的登记情况。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证明房子的所有权的方式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我国法律规定,物权变动效力是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所以,房屋作为不动产是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属人为房子的所有权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