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不是本人的网贷信息催收信息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5-25 23: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贷不一定会找到家里。如果借款人填写的家庭信息是真实的,则贷款机构会通过短信、电话、催收函件等合理的方式催收,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的,贷款机构可能会上门催收。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
    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对信用卡催收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对相关信用卡账户进行备注,并开展核实处理工作。
  • 面对网贷暴力催收的应对: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进行举报;及时到网贷公司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对于超出国家法律规定的部分,可以不用偿还。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殴打、伤害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已经被套路贷后,保护自己的办法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或者任何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帮助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
    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