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有权给配偶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6 00:5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以房屋登记上的名字来确认权属规定,该房屋应当归小孩所有。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中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购买房屋,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是给予自己子女这一方的,那么,此房屋为这一方个人所有,是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的。如果没有此明确表示,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也是该房产的共有人,拥有同等的权利。夫妻中一方及其父母想要处分该房产,理应得到配偶的同意。如果没有得到配偶的同意,就去处分房产,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父母如果只想给自己子女房产,而不愿意让自己子女的配偶占有份额,应当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没有明确表示送给双方,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孩子的配偶无权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孩子的配偶有权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