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在某家电子厂上班,工作了十九天,但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办离职手续,与部门领导说过要离开且该公司在我说要离开的第二天将我的职工卡报了离职,但后续该公司一分钱工资也不发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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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
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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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单位都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一个月提交申请,进行工作交接后才可以离职。大多数企业当天走都不会当天结算工资。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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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