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站给我发信息拿快递,回来不注意是不是我的名字,我打开吃了,后来又送回去了,他们说少了一盒,让我赔钱,我该赔钱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5-26 01:5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消费者维权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比如在网上交易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或假冒商标的,可依法向质量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快递丢件可以通过报警进行索赔,快递丢件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般包裹,快递公司除了要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且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保价包裹除了免除服务费用,还要按照保值金额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主动向快递公司声明包裹内含有贵重物品,并在快递面单内明确标注,必要时选择保价服务。
    同时,如果不愿意选择保价服务,在填包裹详情单时,建议注明快递物品的类别,并标注物品的价值。此外,在寄送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物品时,应当选择在寄送重要文件领域有经验、信誉高的快递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