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后给孩子改了名字,改成随我姓了,现在再婚,可以改成现任丈夫的名字吗?

2023-05-26 02: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想给孩子改姓的,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予以更改。子女出生后,其姓名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即使离婚再婚,任何一方也是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再婚后通过下列办法能给孩子改姓:一般情况下,应当由亲生父母双方就更改子女姓氏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变更姓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后再婚的孩子可以改姓名,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