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日本买了进口食品,没有中文解释,卖家也承认没有。从法律上讲,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5-26 0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
  • 你可以向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
  • 法律分析:联系卖家,与卖家进行协商和赔偿,卖家赔偿后可以就造成的损失向商家追偿;可以直接联系商家,与商家进行协商与赔偿,可能存在不能具体确定商家的情况,所以联系卖家较为方便一点; 若是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按照规定进行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