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年级学生上体育课,被小朋友弄翻,磕断牙,老师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6 06: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是怎么受伤的呢
  • 当事人孩子体育课上受到伤害的负责主体:一般是由学校负责。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摔伤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班主任有责任。
    具体需要看学校是否尽到管理义务与及时施救的义务。如果没有就是学校的责任。
    学生因跑步猝死的均属特例,学校很少能碰到,在入学伊始,学校都给学生建有健康档案,仔细询问家人孩子有没有过往病史,家族病史什么的,如果学生是特殊体质,学校会格外照顾,不会让学生做任何剧烈活动,并格外关照他。
    如果在入学伊始,家长已经告知学生的过往病史和家庭病史的,如心脏病,过敏等,老师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并没有照顾该生的身体而造成学生猝死的,学校及老师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中第
    (七)项明确规定: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才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过失的大小,在学生上体育猝死这件事上,事前对学生的了解以及出事的过程中,老师如何处理就显得异常重要,如果老师不知道学生的过往病史,家长也不知道或者知道却向学校隐瞒了病情的,学校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就要看出事后如何处理,如果学生在体育课上出现异常,老师第一时间安排学生急救的,学校的责任要少很多。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三)、
    (五)条中做了明确规定,对“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或者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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