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房产名字的问题

房屋产权
2023-05-26 07: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应写相关权利人的名字,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房产证写名字需要共同、全部签署购房合同,方可使得房产证登记多个人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产证加名字的规定:
    1、房产证在没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个人财产;
    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个人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个的话代表房产权是双方共有的,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户主的名字由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在户口簿上,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所以两个人都可为户主。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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