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进拘留所什么东西不能携带

2023-05-26 07: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拘留所可以带什么东西进去
    1、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
    2、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二、去探监可以带什么东西
    1、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2、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3、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4、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5、会见人带给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须经会见室民警检查确认后,由民警直接交给罪犯,药品必须经医院或卫生所医生鉴定后,由分监区民警领回。对在会见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适当处理。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监内。
  • 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二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 人在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亲友所带的衣服经过检查,工作人员是会转交给被拘留人的。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
    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