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逾期还款也会被列入黑名单里

信用卡纠纷
2023-05-26 07: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连续逾期3期或总逾期次数大于等于8次的,就属于禁入类客户(黑名单)。信用卡逾期成黑户,如果欠款本金超过一万元的,涉嫌犯罪。因此持卡人应当及时还款,不得恶意拖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如果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如时间较短、金额较小的一般信誉不会受很大影响,但要收透支利息和滞纳金。如金额较大、时间较长可能会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如果恶意透支,也就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情形严重的,则可能涉嫌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逾期说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不良记录;连续逾期3期或总逾期次数大于等于8次就属于禁入类客户(黑名单)。信用卡逾期成黑户,如果欠款本金超过一万元的,涉嫌犯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