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欠债,离婚还要一人一半吗?

婚姻债务
2023-05-26 07: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知情的婚内债务离婚女方不是一定要承担一半的。如果是女方事后表示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则女方应共同清偿。如果是一方以个人生活为由所负的债务,则一般女方无需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有义务还。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由欠债的一方进行偿还。反之,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当事人不知情,也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默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主张贷款不知情,就需要拿出证据来,或者在离婚的时候明确约定债务由妻子承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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