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还完贷款可以加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5-26 08: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还贷期间不可以加名字,在偿还贷款后,可以加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可以。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一人在申请贷款时,贷款人可以写两个人名字。第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主贷人,而提供主贷人和共有人的资料一起就可以申请贷款。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