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抛弃了女儿,母亲是否构成了抛弃

2023-05-26 08: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其中一方抛弃孩子,对方仍然抚养孩子的,不算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父母遗弃小孩构成犯罪的情形: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导致孩子死亡或者出现重大意外的,父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遗弃小孩,必须是对小孩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遗弃子女的认定有:
    1、遗弃儿童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2、侵犯的对象是受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仅限于年老、年轻、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3、客观上表现为年老、年轻、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4、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义务和抚养能力的人;
    5、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也就是说,知道自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拒绝赡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