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假期到了,没有去上班,公司把我辞退了,我还能去上班吗?或者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05-26 08:2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裁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员工不辞而别,单位可以依法为其办理离职手续,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向其支付工资;如果因员工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可以依法扣除员工的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或者依法追究员工的其他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公司一般不可以辞退该员工。但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具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情形的,则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但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该员工或者向其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