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也想赔偿。我该怎么办?

离婚赔偿
2023-05-26 08: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离婚可以采取如下两种方法:
    1、申请登记,即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提起诉讼,即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赔偿的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等重大过错情形;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4、请求人无过错。
    协议离婚的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
    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等待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
    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想离婚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