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小三约定的分手补偿金有效吗

婚外情
2023-05-26 08: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跟小三分手约定的补偿金是无效的,因为其不属于夫妻关系,约定的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并且其约定的补偿金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其妻子有权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和小三约定的分手补偿金无效,因为该补偿金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经另一方同意处分财产的,另一方有撤回的权利。而且分手补偿金协议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属于是无效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为了与第三者分手而约定的补偿金一般是无效的,因为其不属于夫妻关系,约定的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并且其约定的补偿金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其妻子有权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