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说我们管理不善,明天就要发工资了。我告诉我们,2月份的半薪没有提前通知我们,1月份的工资还拖欠到现在。我们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种情况?

讨薪
2023-05-26 08:5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不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加付给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一、公司发不出工资怎么处理
    1、公司拖欠工资,如果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不会罚款。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不算拖欠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赔偿金。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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