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万七欠债不还起诉胜诉后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05-26 0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借钱不还丧失了胜诉权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上诉状和能够支持自己的债权主张的相关证据,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债权纠纷胜诉后能依据法院判决书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能把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让法官把债务人的财产查封或冻结,申请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当事人因为借款人欠钱不还起诉成功后,则义务人需要根据法律判决尽快偿还借款,如果对方依然拒不偿还的,则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划拨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