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有人打我,我就报警,请问我是否受到惩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6 10:3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问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
  • 法律分析:只要有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都会被处以治安惩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轻微伤可能会依法行政拘留,轻伤以上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且并不妨碍你追究他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可以要求赔偿。
    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被人打了,报警管用。如果打人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