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配合处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6 13: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肇事者不处理交通事故,如果是不配合赔偿事项的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配合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通过交警调节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2、交警无法调解成功,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按照协议办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该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解决方法如下:
    (1)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找负责交通事故的交警进行处理;
    (2)符合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用代位追偿的程序;
    (3)也可以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索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对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3、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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