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约十天的工作,我不想在这里工作,然后老板不给我以前工作的工资

讨薪
2023-05-26 13: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都得依法解除
    依法解除后对方不给工钱就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正常上班十几天也是有工资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在一家,小饭店工作了十三天,又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假如不想做要走了老板不给工资的,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的,假如110不管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