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现在上高一退学了,是我自愿退学的,那我先转到别的学校还能转吗

2023-05-26 14:02: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有: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校长审请材料批准;财务处核算应退费用等。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1、转学条件: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准予转学。
    2、转学程序:
    (一)县(市、区)内转学:由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二)跨县(市、区)转学:除遵循转入转出县市区有关规定外,还须:①持户口薄及接收学校出具的《同意接收介绍信》到接收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审批;②持户口薄及以上通过审批的《同意接收介绍信》到原就读学校换取《同意转出介绍信》及学籍档案材料,并到原就读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审批;③将以上通过审批的《同意转出介绍信》交接收学校;④由接收学校负责协助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为学生建立新学籍。
  • 不可以,只有转了学籍才可以上学。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