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谈恋爱期间,男生一定会有给女生转账或者买礼物的时候,那分手之后,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归还,这样是合法的吗?

同居
2023-05-26 14: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的礼物原则上不需要退还,比如特殊节日送的礼物或者特殊数字表达爱意赠送的钱财等。但是如果是属于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房子、车子或者其他价值较大的礼物在分手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男女谈朋友期间给女友转钱一般受法律保护的,前述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双方自愿赠与的情形”。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分手之后赠与方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送或者彩礼钱等是有权利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恋爱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当时消费了不能返还,恋爱是送的礼物是赠与也不能主张让对反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