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李律师。我咨询了一下,因为脚摔伤去了医院,但是没有治好,耽误了最好的治疗时间。后来去大医院做手术,耽误了太久。现在有残疾。我应该准备什么证据来要求医院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6 15: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可以选择和医院协商,也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鉴定医院的事故责任有多大,请求赔偿;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可以参照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依据医院的伤情鉴定报告进行赔偿。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受害人有工作的还可主张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面部有疤痕可主张适当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的方法:
    1、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2、原告提供自己受到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