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冤枉学生,不听学生的解释,虐待和殴打学生是违法的吗?

2023-05-26 15: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虐待学生犯法。老师体罚学生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老师虐待学生怎么举报
    举报教师的方法如下:
    1、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录音,照片,日记,现场证人证词等,拿着证据或者证词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
    2、如果学校的处理结果令当事人不满意,还可以拿证据到当地教育局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老师殴打学生的行为通常是不会构成虐待罪的。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侵害的客体为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
    老师殴打学生侵害的则是学生的一般人身权利,虽不构成虐待罪,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老师殴打学生的,不会构成虐待罪,但是有可能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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