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学校说孩子有多动症不让报名也不让上课,请问有这种情况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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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小孩上学是违法的。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监护职责。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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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让学生上课是违法的,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国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
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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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孩子上学不犯法,但是违法。处理办法如下: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义务。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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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