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结婚前给我钱,我用来买房子,他还了贷款,分手后他还能回去吗?

婚姻债务
2023-05-26 15: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借了他钱么?如果借了钱,应当还,如果不存在借款关系,不需要还款
  • 是可以要回的。至少是可以要回大部分。
    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主张这是赠与,在实务中一般认为这种赠与是附条件的,即是以结婚为条件的,条件不具备,可以撤销。
  • 法律分析:
    当然是可以的。
    两人还没有结婚,并且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后面的男朋友与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那么其与您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可能会致使房屋的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如果您与对方离婚,那么您需要偿还对方一部分钱物或者与对方平分房产。
    2、但如果是恋爱关系的话,通常情况下恋爱过程中的赠与对方是没有权利要求您返还的,但如果数额较大或者给予一定的目的的话,对方在分手之后仍旧具有返还请求权。按理说,是应该还的!
    不然良心上过意不去!
    但当时还贷的时候,肯定不是女生逼着男生还的,而是男生为了表衷心,主动要求还的。
    所以说,当时肯定没有立字据或者打欠条。
    这样一来,即使分手后,女生不还钱,男生也是没办法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同居分手过后能要回钱吗?首先,如果当时的意思表示可以主张为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的,那么毫无疑问根据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主张返还的,可以直接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其次,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例如结婚使用的金首饰、作为彩礼的大额财产或者房屋、车辆等,这类财产都可以主张为彩礼,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