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的旧身份证丢了,有效期还在,新的也在,怎么挂失旧的

2023-05-26 17: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只要旧的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使用。身份证到期了新的还没办下来,旧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是可以使用的,如果比较着急使用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一旦丢失,要及时进行补办。
    而快过期的,也要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法律分析:身份证可以一直补办。丢失、被盗后挂失的身份证,以及已经换领新证的旧身份证等,都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该系统。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就不能再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身份证遗失,补办出来以后的新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按照重新办理时候的岁数重新计算有效期的,若公民旧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丢失身份证以后再办理超过了26岁,那么该身份证有效期就会变为20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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