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信贷员用我家土地使用证贷款,几年了他没能力还人跑了现在找不到人,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5-26 17: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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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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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借钱无力偿还之后人跑了,出借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下来后,可以申请执行借款人名下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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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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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