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派出所给我打了三次电话,因为上夜班,早上没接到

2023-05-26 17: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派出所打电话没接,一般没事。公安局打电话来的原因比较多,具体需要根据电话的内容进行分析。而且公安局的范围比较大,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每个部门负责处理各自的工作问题,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
    有派出所的,也有交警队的,从正面来理解,一般是涉及到当事人的事情,才会有可能来电话。刑警打电话传唤是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措施。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 被派出所传唤注意事项如下:
    1、可要求警方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并对警方出示的证件进行记录;
    2、警方传唤需要出示传唤证;
    3、警方应该告知传唤的原因;
    4、传唤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小时,特别复杂的不超过24小时;
    5、被传唤人在接受询问时,应该如实回答。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 法律分析:派出所打电话没接不一定会立案,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能判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