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办一张银行卡被冻结可以在里面打钱吗?

2023-05-26 18:3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银行卡冻结有两种状态
    1、只是冻结了支出功能,收入功能并没有关闭,被冻结的银行卡是可以接受汇款、转账的。也就是说银行卡被冻结了还能打钱进去,但是不能取出来,资金只能进不能出。
    2、不支不付,这时不能向里面转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银行卡冻结的可以打钱进去。锁定冻结了支出功能;收入功能没有关闭;银行卡可以接受汇款,转账。注意:部分银行卡锁定为暂时,到时自动解锁,一般为次日或24小时后;部分银行卡锁定不会自动解除,需持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解锁。
    扩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2019年12月2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能透支。 转账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借记卡〔debit card〕可以在网络或POS消费或者通过ATM转账和提款,不能透支,卡内的金额按活期存款计付利息。
    消费或提款时资金直接从储蓄账户划出。
    转账(transfer accounts),是指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银行货币结算方式。
    它是随着银行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当结算金额大、空间距离远时,使用转账结算,可以做到更安全、快速。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商品交易和货币支付都通过转账结算的方式进行。
    转账结算的方式很多,主要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大类。同城结算包括支票结算、付款委托书结算、同城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和限额支票结算等;异地结算包括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异地委托收款结算、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限额结算等。
    国内各商业银行先后开通了自己的手机银行,如招商银行,开展手机银行转账汇款三年免费活动。
  • 法律分析:银行卡冻结的可以打钱进去。
    1、锁定冻结了支出功能。
    2、收入功能没有关闭。
    3、银行卡可以接受汇款,转账。注意:部分银行卡锁定为暂时,到时自动解锁,一般为次日或24小时后。部分银行卡锁定不会自动解除,需持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解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